个人房屋抵押登记
更新时间:2019-09-08 02: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应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个人房屋抵押登记。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
一、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天津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
二、办事须知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应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个人房屋抵押登记。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由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由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办理。
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办,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申请办理个人房屋抵押登记须提供以下证件: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附抵押物清单)。
3、商品房购房合同(全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期房)或房屋所有权证(现房)。
4、身份证明。
三、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提交登记要件,领取进件收据。
2、权属审核。
3、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进行公告。
4、核准登记,交纳费用,颁发抵押权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
四、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填发《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
五、时限划分
1、受理登记:1日;
2、权属审核:2日;
3、核准登记:1日;
4、制证、收费、发证:1日。
六、收费标准
住房按每套80元收取登记费,住房以外的房屋按抵押款的2‰收取登记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抵押登记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哪些房地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深圳房屋抵押登记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个人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
1、当事人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的抵押合同;
3、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提交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5、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如何办理个人和个人之间的房产抵押手续?
法律分析:个人之间借款办理房产抵押的流程如下:1、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2、抵押人携带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3、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完合同和注明担保方式后,必须凭借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完毕后即完结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