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无效的情形
更新时间:2019-11-0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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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中标无效的情况有:(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中标无效的情况有:(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但中标无效必须严格限定,没有到一定后果,不能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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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效情形,无效婚姻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哪些是无效情形,无效婚姻情形是什么?
你好,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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