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

更新时间:2010-02-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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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经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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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法实施细则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细则,已经颁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律师解答动态
钱宏艳律师
钱宏艳律师
57分钟前
你好,在哪里了?我们可以帮你处理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付了钱还住不动什么东西,装修公司这个可以可以起诉可以。
这手机未注销,被别人使用可以起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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