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8-25 03: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单位欠缴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欠缴公积金应尽快处理。首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补缴事宜,明确欠缴原因和补缴计划。其次,如协商无果,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提交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中心介入调查并督促单位补缴。最后,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原单位辞职后两个月没有缴纳公积金怎么办?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如下:
1. 提交相关证件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经审核盖章。
2. 携带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及身份证,前往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提取。
3. 若选择委托银行审核,则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
4. 可直接前往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单位公积金欠缴怎么办
法律分析:
1、如果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经职工提出,用人单位应补欠缴公积金。
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根据实际采取下列方式确定:
(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自国务院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
(3)按照本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核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单位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6、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