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转入复核 (2)复核: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受理人录入电脑,打印单笔审批表 (3)审批:授权承办银行准予提取 (4)提取:申请人携单笔审批表、提取凭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