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出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更新时间:2015-07-0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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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根据通知估算,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8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112.56元,3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40521.6元。
通知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85%下调至1.6%。
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至3%。
从2015年6月28日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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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