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合情合法合理,否则是有权没收的。
首先,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种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确保了城管的权力来源。
其次,执法过程中没收东西是基于你是否违法,而不是基于是否在属于私人的地方摆东西。
(1)个体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等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有受到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机构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不具备法人资格。
(4)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出版、研究所之类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经营性质单位,农民合作社等。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店铺摆放的商品是否合法,是要看是否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只要是合法经营都是可以允许的,这点大家不用担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店铺摆放的商品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