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13-05-09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xx,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易x(特别授权),男,1974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xx,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易x(特别授权),男,1974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xx

  委托代理人蔡日东(特别授权),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小龙,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07)怀鹤民一初字第6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3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向淑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金丽、刘士平参加的合议庭,于2009年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易x、被上诉人曹xx及其委托代理人蔡日东到庭参加诉讼。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xx及曹xx的第二代理人崔小龙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4年3月18日,怀化市天生堂社区服务站(甲方)与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现为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开发安置分流下岗职工小区协议书》,怀化市天生堂社区服务站将其管理的6.21亩土地分期开发安置下岗分流职工及危房户的经济住宅,双方约定乙方开发的住宅只能安置原怀化纺织厂(含安江分厂)的分流下岗职工,其土地款(不含公用部分)折成建筑实物留给社区服务站和房价优惠补偿给职工,乙方开发出来的经济住房,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出售给职工(每平方米588米,含报建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办好两证,办证费用由购房户负责;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把购房款收到位,在办理建房手续、修住宅及办理证时分期付给乙方等。同年11月8日,怀化市天生堂社区服务站与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签订《首期建房补充协议》,就首期开发建房的房屋结构、质量标准、土地补偿、建房款的支付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同年12月14日,曹xx与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房号为第1栋1单元401号房,建筑面积共112.2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607.92元,总金额68 208.6元。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买受人按下列第1种,即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出卖人应当在2005年10月1日前交房。除本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2005年10月1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本合同1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1份、买受人1份、社区1份、房产1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补充协议:1、办理“二证”(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房屋竣工时由买受人将办证费用交托出卖人代办(费用按实结算);2、有线电视初装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出卖人负责联系;3、工程进度情况:社区如延期付款,拖延工程进度或误工,则由怀化天生堂服务社区负责。曹xx于2004年10月29日按约一次性支付房款68 208.6元,并于2005年7月21日交办理房产证款项4000元,约定:办房产、土地两证的款,以房产局发票为准。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底将本案标的商品房钥匙交给曹xx,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未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代曹xx办理好房产证,证号为:怀房权证字第00075960号,填发日期:2006年9月21日,产权登记面积为114.84平方米。2006年3月27日,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鹤城区分局盈口工商所就曹xx等24户购房户申诉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请求赔偿违约金进行调解,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补偿24户业主每户人民币500元,补偿贺志明、赵胜权等10户业主误工费15 000元。该补偿已到位,但24户业主并未在工商部门的调解协议上签名。另查明,怀化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该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p#分页标题#e#

  二审审理期间,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偿曹xx逾期交房损失3683元,减去已支付500元,尚应支付3183元;

  二、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曹xx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并退还曹xx剩余办证费用1744元(含房屋维修基金1396元);

  三、曹xx向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交购房款2046元;

  四、以上一、二、三项于2009年6月4日履行完毕;

  五、由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协助怀化市天生堂社区服务站办理曹xx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曹xx负担办证费用;

  六、本案一审诉讼费400元,二审诉讼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合计425元,由湖南xxx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七、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向 淑 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551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建议拿合同咨询当地律师。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可以向你的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你也可以按实际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可以退定金吗
预售可以退定金吗
商品房预售
如何激活社保卡?
您好:可以去社保部门激活
我被骗了6000元,还能追回来吗?
建议报警处理,积极提供线索
我在上海非法行医,被举报,给别人做眼袋,然后卫生局罚款9万?
法律分析: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举报,也可以拨打信访、投诉部门和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或非法行医热线12356进行举报
锡山抚养权律师费用标准
法律分析:起诉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费用如下: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费为80元,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原、被告双方私下解决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为40
我是佳木斯市的,我在2024年补交社保的一次性补到15年的,今年55岁了办完退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个人交的社保不可以退,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交的社保,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法律依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