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05-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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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认购书是什么意思?其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现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是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有关事项的初步确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房价与计算方式,定金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

一、
认购书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其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找法网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

二、
认购书的内容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6、认购书尾部的当事人签字和时间
三、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找法网认为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主要包括认购书中的内容不要写错,尤其是关乎信息类的内容。房子的基本情况要保证零差错,如果出现差错,可能会导致买房纠纷。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如果不是本人签订认购书,需要填写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司或组织买房,认购人写公司全称。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
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的。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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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认购协议书的效力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表现为意向性协议,但如果认购协议包含了购房合同的基本内容,并且已经按照约定收受了购款,那么它应当被视为购房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下,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约定,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了购房款,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的效力是:有效的认购协议书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内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br/>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br/>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r/>
(二)意思表示真实;<br/>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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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二条<br/>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
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书是双方表意一致签订的,是对双方房屋交易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并且一般买方会支付相应的定金,该协议对房屋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