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19-08-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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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买房前,怎样的购房心理才是正确的?购房者买房前可能有几种担忧:一是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二是商品房能否如期建成;三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房屋...

  (1)买房前,怎样的购房心理才是正确的?

  购房者买房前可能有几种担忧:一是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二是商品房能否如期建成;三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房屋是否会增值保值;四是实际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因而,购房时,要有一定心理准备,并把握自己的需要,选择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

  (2)挑选房屋要注意哪些方面?

  购买预售商品房,需现场查看开发企业有没有在售房处显眼的地方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附图的原件;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3)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哪些地方?

  认购书在定性上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订认购书时要了解上面提到的问题;再看认购书条款的具体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3)价款计算;(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例如,关于认购书定金的约定。一是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定金的处理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解决。二是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商品房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抵作房价款。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不需要请律师见证?

  据了解,为了积极引导市民委托律师代理买房,广东省在商品房交易中制定律师代理买房的有关规定及执行律师见证制度,但需不需要请律师见证,应该由买卖双方约定。

  (5)房款如何支付才是合理的,要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

  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商品房价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商品房价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6)收楼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收楼时:(一)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二)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三)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四)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

  (7)收楼后怎样办房产证,办理《权属证明书》过程要多长?

  依据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办理。按照《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的规定,委托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登记的,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提交办证所需的必备材料,包括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核表、房地产权证明书、购房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各单位面积分户册,测绘图等,办理《权属证明书》过程最长60个工作日。

  (8)随着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核发预售证是否会发生变化?

  随着广州市土地出让金从分期缴交逐步过渡到2004年1月1日后一次性缴交,政府部门会考虑分期缴交土地出让金政策下核发预售许可证与一次性缴交土地出让金核发预售许可证的衔接。国家建设部表示近期预售制度仍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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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注意哪几点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定金问题; 2、对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 3、其他可能争议的事项,如户口的迁移、附属设施等问题。
购买的商品房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1、购房者在购买自住房屋时,必须根据自身家庭的储蓄、可获得的各类贷款以及向亲友借款等因素,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的房屋类型、面积和价位。购房者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从1997年7月1日起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住宅商品房售价的办法。 (3)调查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支出。购房者可参考《北京市普通住宅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也可从亲友那里探听。 (4)衡量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购房者一方面要考虑可能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也需考虑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 (5)确定购房时的税费支出,包括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6)准备必要的咨询服务费用。 2、收集购房信息 购房者可从以下渠道获得购房信息: (1)媒体广告,包括报刊杂志上的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及网络等; (2)亲友介绍; (3)开发商或代理商邮寄、发送的宣传品; (4)售楼书; (5)现场广告牌; (6)现场展示样板房; (7)房地产交易展示会; (8)直接与房地产营销人员进行交流; (9)其他途径,包括向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公司等处查询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各种资料。 3、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4、进行实地调查(现房)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看中了某一处房屋后,一定要对欲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眼见为实。购房者在观看、考察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查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查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解。在实地查看过程中,购房者无法调查的情况,或在某些方面存在疑问,购房者还可以直接向现场的售楼人员询问,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准确、清晰,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6、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购房手续的最后一关是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领取房屋及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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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平律师
潘学平律师
10分钟前
你好,如果是双方自愿的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唐宏林律师
唐宏林律师
10分钟前
车祸中你无责任,对方要赔偿的费用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温雅琳律师
温雅琳律师
27分钟前
需要帮助和咨询的可以进一步沟通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1小时前
晚上好,如果是振兴金融公司的客服要求你花钱认证之后才能提现这笔1万块钱的借款。那么你千万不要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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