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申请人《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3、调查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4、初审公示
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5、复审
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6、备案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7、摇号
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8、配租
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一般都是由本人准备好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一)概念不同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二)分配形式不同
廉租房分为两类,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由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
(三)申请对象不同
廉租房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公租房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
(四)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不同地区设有不同的标准,按当地区标准计算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4、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6、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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