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9-08-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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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贺先生和吴女士婚前分别出资40万元和10万元,联名购买了一套精装修商品房。之后俩人在新房内结了婚。婚后第二年俩人即因性格不合宣告分手。争议焦点:该套房屋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律师解答:首先,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贺先生和吴女士婚前分别出资40万元和10万元,联名购买了一套精装修商品房。之后俩人在新房内结了婚。婚后第二年俩人即因性格不合宣告分手。
争议焦点:该套房屋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产律师解答:
首先,俩人共同出资、联名购房所取得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贺吴俩人结婚后,该房产当然也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夫妻财产的共有,有约定的从约定而按份共有,没有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一般每人可分享一半份额。贺吴俩人购房时尚未结婚,双方并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此时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在颁发房产证时一般会要求俩人就房产份额做出明确约定。因此,如果房产证上已经载明了俩人的房产份额,则该份额视为夫妻约定的按份共有份额,房产应按此比例进行分割。最后,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双方的房产份额,则对该房产可按照共同共有由每人一半进行分割。当然,如果此时贺先生能够证明自己的实际出资比例的话,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双方实际的出资比例悬殊过大、而婚姻存续的时间又较短的因素,按贺吴俩人的实际出资比例来划分双方应享有的房产份额。
特别提示: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联名购买的房产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证上已经载明房产份额的,应当以载明的房产份额为准确定双方的产权比例。这也符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立法精神。对于房产证上没有载明房产份额的,则推定为共同共有。但考虑到双方是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的,因此,如果存在双方出资比例悬殊,而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或者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法院一般会按实际出资比例酌情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而不一定拘泥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各半比例进行分割。当然,此时出资多的一方就必须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当时实际出资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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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的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 1. 夫妻双方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4.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6.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7.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时,房屋通常归登记名字的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另一方面,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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