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如何申请办理变更户名手续?

更新时间:2019-08-27 08: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有共同居住人并且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如果公房被拆迁时,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则该公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由承租人的继承人所有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条件
公房承租人死亡是否变更需要视情况而定: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 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律师解答动态
23年6月入职,25年4月才签合同,若入职后一个月内没签,在24年6月前可主张二倍工资。但现在已过仲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别慌,先保存好视频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别按照对方要求操作或给财物。若对方威胁,保留证据。可考虑通过法律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您好呀,别着急。您先说说遇到啥法律事儿啦,像合同纠纷、民事侵权这些都能跟我讲讲,把具体情况跟我仔细说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社保卡风控是否会自己解冻,得看风控原因。要是因操作失误、系统误判等临时情况风控,一般短时间后能自动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想在已盖好的两层基础上再加一层,得确认建房是否有合法手续。要是手续完备,加层要确保符合安全规范,不能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首先你得收集证据,像活动宣传资料、购买凭证、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等。接着与旗舰店沟通,明确指出产品价值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15岁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租游戏账号的行为效力待定,若家长未追认则无效。平台以孩子口头承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1分钟前
15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对平台免责承诺的效力待定。若家长不追认,该承诺无效。可先与平台协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