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承租的公房死后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8-27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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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

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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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中一方死亡的处理有:<br> 1、承租人死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有共同居住人或者共同经营人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br> 2、出租人死亡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r>
律师解答动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8分钟前
您好,需有一般民事合同要件,如主体。权利义务等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5分钟前
建议尽快办理结婚登记,确保孩子出生后能顺利上户口,避免法律纠纷。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7分钟前
孙新盈律师
孙新盈律师
31分钟前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或者你随后取证,这后期维权对你有帮助。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34分钟前
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联系银行,确认系统完善所需时间。若系统故障时间较长,可携带罚款通知单、身份证等
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
45分钟前
假结婚证属于伪造证件行为,可能涉及违法问题。如果假结婚证被用于欺骗他人或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触犯法律
刘朋印律师
刘朋印律师
49分钟前
你好,可以讲一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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