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否收回已售公房

更新时间:2019-08-27 0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单位能否收回已售公房发布时间:2009-02-151410来源:文摘报1995年,王先生在北京某科研所读博士后,两年后留在了科研所工作。在读博士后期间,科研所为王先生提供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2000年1月,王先生与公房的产权单位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1


1995年,王先生在北京某科研所读博士后,两年后留在了科研所工作。在读博士后期间,科研所为王先生提供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2000年1月,王先生与公房的产权单位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10年。同年3月,王先生以成本价将这套公房买下,并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
2001年王先生出国未归。12月,该
科研所以王先生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对其作出了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此后,单位一直没有为王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证
后来,王先生向原单位索要房产证未果,却被原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将公房返还给原单位。
对于单位已售出的公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律师李松认为,科研所要求王先生腾房,没有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
首先,王先生已经实际购得了这套公房。
在建设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规定:“……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依据这一规定,本案中王先生已经按照成本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就应当归王先生个人所有。
其次,科研所制定的“凡在该单位工作不满10年的职工,离开单位的,所住房屋一律按照借用处理”的文件,违反了国家的房改政策,不具有合法性。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只有在购买人住用不满5年擅自出售的情形下,单位才有权收回已经出售的房屋或者追缴其原购房价和市场价的差额部分,除此以外售房单位是无权收回已售房屋的。
王先生并没有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手给他人,而是自用,并不符合腾房的条件。该科研所无权收回该房。

详细问题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住单位福利公房,因住单位公房未享受单位住房补贴,现单位公房拆
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实行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用工龄买公房,应向哪个单位提出申请?即公房的产权应在什么单位
房屋产权清晰指的是产权有没有被抵押、被法院查封,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等。
怎么区分拆迁分公房单位分公房
法律分析: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 、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 。 1.如果你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住房的安置房,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农村祖传房)之类的,如你是常住的,也必须提供给你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3.住宅房屋一般不允许提供单是货币补偿的拆迁方式,否则拆迁安置方案得不到主管部门批准的。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可以提供材料分析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出收费站出口走错坡道逆行是很危险且违法的行为。一般会面临罚款和扣分处罚。解决方案是,应及时纠正逆行行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你可以跟医生明确说清你投诉的具体问题,比如当时遇到的不合理状况、对你造成的影响等。诉求可以围绕解决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类常规管理,二类需控制,三类严格控制因植入人体等风险高。不及时分类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遇到山洪暴发山体滑坡致房屋财产受损情况,可先对受损情况拍照留证。若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尽快联系保险公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