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房承租人要征求共同居住人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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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变更公房承租人要征求共同居住人的意见老王一直承租本市两间公房,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年。三年前,老王因病去世。前些天,二女儿偶然发现,哥哥在一年前已经擅自将房屋承租人变更为他本人。现王家姐妹三人均认为变更承租人应征求所有家庭成员的意见,否则应为无效。
变更公房承租人要征求共同居住人的意见
老王一直承租本市两间公房,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年。
三年前,老王因病去世。前些天,二女儿偶然发现,哥哥在一年前已经擅自将房屋承租人变更为他本人。
现王家姐妹三人均认为变更承租人应征求所有家庭成员的意见,否则应为无效。请问王家三姐妹的想法对吗?
法官答疑
法官: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公房承租人需经所有共居人同意并提出申请,即只有共居人才属于需征求意见的家庭成员范围。
共居人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二是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2年以上;三是在外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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