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房屋成为遗产,需要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都比较关心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以及哪些人是可以对房屋遗产进行继承。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有关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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