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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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购房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购房的,提交营业执照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门牌号与合同不一致的,开发公司提供说明);
4.
商品房买卖合同;
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合同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5.销售发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契税完税证明;
7.
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交审批表;
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 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 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购房人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住宅免交)、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开发公司承担:交易手续费。填写表格: 1. 转移登记申请书
联系方式:总服务台:82715396 受理登记:82729296
投诉电话:82724370、82757022 交费领证:82712869
委托测绘、评估:827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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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什么房产证是经济适用房(拆)?是用商品房的价格买了经济适用房了吗?
;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并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住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必须同时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以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加以认定。 四、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同时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从房价上看,多数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要便宜许多,之所以有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的税费,开发商除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耕地占用税、电贴费、水资源费(减半)以外,其它各项税费一律免缴,降低了建设成本。二是开发商让利,政府控制销售价格,限制开发商利润在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