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
《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送审稿)中提出,至2020年,长春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余下为小城镇的布局。4个中等城市包括双阳城区、榆树市区、农安镇区、德惠市区、九台市区。重点镇包括龙家堡镇、卡伦镇、合隆镇等。
省级规划确定,长春市到2020年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4.82万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新增3.1万公顷,基础设施用地新增1.72万公顷。在本轮规划中,长春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是上轮规划指标的3.8倍,基本满足了规划建设用地需求。
在长春市城市用地范围外,西南工业区新增用地30平方公里;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新增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不含合隆、米沙子和卡伦),其中宽城区、二道区和高新北区各20平方公里,经开北区25平方公里,这些指标待省政府批准乡镇级规划后实施。(城市晚报 记者 李明罡)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