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的户口管理政策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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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范围的户口管理政策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拆迁范围的户口管理政策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
拆迁范围的户口管理政策
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拆迁范围的户口管理政策



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

(一)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

(二)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以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三)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四)公派和因私出国(境)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远洋海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六)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从市外调回本市或从郊县调入市区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需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七)干部、职工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八)归国华侨、港澳台胞迁回拆迁范围直系亲属处定居的;

(九)被撤销失踪、死亡宣告的人员,返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十)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少教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十一)在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前,已办理完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分户、调配等手续,尚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

(十二)市人民政府规定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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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建议继续联系公安机关,可能你父亲涉嫌治安拘留吧。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把具体情况给我说一下。
贾斌律师
贾斌律师
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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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张健律师
9分钟前
你好,递交书面辞职材料三十日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于奇生律师
于奇生律师
1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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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目前是被拖欠了多少工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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