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职责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3-1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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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进行拆迁工作的时候,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所以需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去于被拆迁者们沟通协商,避免双方产生大的矛盾,无法调节,一般都是交给拆迁办处理的,那么拆迁办职责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城市房屋拆迁办理流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3、申领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公告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迁人需要分别与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补偿方式,即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

  (2)补偿金额。

  (3)原房状况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楼层、户型、结构、位置和建筑面积。

  (4)结算方式。

  (5)搬迁过渡方式。

  (6)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

  (7)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告知方式。

  (8)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

  (9)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条件。

  (10)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其他条款。

  6、实施拆迁

拆迁办职责是什么

  二、拆迁办职责是什么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 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三、拆迁办强制拆房去哪里维权

  1、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2、如果拆迁办强制拆房,被拆迁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开发商的方式要求赔偿,如果非法强拆也可以去纪委那边举报,亦可以去信访部门寻求帮助。

  3、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如有证据证明强制拆迁不合法,可以进行投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拆迁办职责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拆迁办主要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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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归什么部门管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后,需进行拆迁公示并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拆迁细节,包括拆迁范围、时间、人员安置及补偿标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城市郊区的菜地还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则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该组织管理和使用;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若需统一安置,则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拆迁办强拆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有关强拆的程序规定如下: 1、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 2、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3、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办强拆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有关强拆的程序规定如下: 1、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 2、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3、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