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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实施“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工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教学司(2006)1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18

施行日期:2006-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自1999年全国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以下简称CERNET)一直承担着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网络安全及传输保障工作。随着远程录取的全面实施、招生高校的增多和高校网络接入渠道的多样化,各电信运营商网络与CERNET之间、各电信运营商网络之间的跨域互联互通不畅问题以及跨域网上录取的安全风险防范问题愈加突出,主要表现为互联瓶颈导致考生信息传递不畅、录取系统易受外网病毒侵害和恶意攻击等,对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影响。为解决好上述问题,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起实施“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工程”(以下简称网络畅通工程),通过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各高等学校全部直接接入CERNET,从技术上保证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网络整体安全和畅通。现就实施“网络畅通工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切实提高在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条件下对确保网络安全、畅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要抽调专人负责“网络畅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CERNET以及尚未接入CERNET的高校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网络畅通工程”在本地区的顺利实施。

二、CERNET负责“网络畅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成立 “网络畅通工程”实施保障小组,制订详尽、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统一指导、积极协调各地区网络中心和各省主节点根据各有关高校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向新接入CERNET的高校提供光纤高速接入、电路专线接入和虚拟电路接入(VPN)等不同方式的接入服务。同时,须向新接入的高校提供所需的CERNET的真实IP地址、edu.cn域名、技术安全保障系统和24小时客户服务。CERNET负责及时制定出高校招生的网络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确保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各省级招办须确保本单位录取期间的现场局域网以专线高速接入CERNET.各有关尚未接入CERNET的高校应积极配合并采取有效、可行的方式,实现与CERNET的直接互连,并将用于网上录取的电脑主机统一使用CERNET的真实IP地址。对因条件所限,确实无法直接接入CERNET的高校,自2006年起,在录取工作期间,须到有CERNET真实IP地址的地点或省级招办指定的可接入CERNET的地点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四、实施“网络畅通工程”的总体工作进度安排:

5月1日前,CERNET须联系各地区网络中心和各省主节点,落实各地区工程实施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责任,完成好工程实施准备工作,制定2006年网上录取网络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报送我司。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省级招办指定的工程协调负责人要配合CERNET各省工程实施小组,完成对属地尚未接入CERNET的高校实施“网络畅通工程”的动员工作。

5月15日前CERNET负责汇总各地区工程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表,并报送我司。

6月20日前各地区完成工程实施任务。各有关高校须获取CERNET提供的真实IP地址,并通过专线或租用电路实现与CERNET的直接互连。

有关“网络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解决:

在线咨询:网络畅通工程专栏http://www.edu.cn

电话咨询:CERNET用户服务中心 010-62775550(24小时)

请各省级招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尚未接入CERNET的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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