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监督管理
18、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机构或安排专门人员,通过网络监控、巡回检查、档案复核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检验系统软件监督抽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预留篡改数据接口、安装篡改数据程序等违规问题的,列入黑名单,全国通报,对涉及的检验机构、检测软件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快完善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加强对检验机构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情况的监督,定期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联网监查、明查暗访等手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机动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经事故鉴定认定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