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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大猪源组织力度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应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29

施行日期:2007-05-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近一段时间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猪源偏紧,市场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呈现出波动范围广、涨价幅度大、反季节旺涨等突出特点。国务院和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虽然目前我市与其他一些省市相比,猪肉供求和价格较为平稳,但受其他一些省市的影响,预计我市会受到波及。为了避免猪肉供销脱节和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做好全市猪肉供应工作。现就加强猪源组织,规范屠宰环节管理,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应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当前猪源偏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市场猪肉供应工作

当前全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猪源偏紧,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生猪供求形势较为严峻。而猪肉又是我市居民消费的主要肉食品,一旦猪肉价格上涨过快甚至供销脱节,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危及社会稳定。为此,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出发,切实做好本地区市场猪肉供应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猪源组织,开辟猪源供应渠道,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应

我市既是生猪的主产区,又是生猪的主销区。目前,由于全国猪源偏紧,外地来渝收购生猪较多,将会影响我市生猪供求关系。各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部门联系沟通,并指导督促当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到市内外生猪产区开辟生猪收购渠道,做好采购工作确保屠场猪源供应,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求平衡。

三、加强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

在目前猪源偏紧、价格趋涨的情况下,各地商贸主管部门更要加强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屠宰环节经营行为,防止屠宰企业借机囤积居奇,操纵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同时要监管屠宰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保证肉品质量,防止屠宰厂(场)借机宰杀病死生猪,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防止各类疫病在屠宰厂(场)内发生,确保老百姓放心消费。

四、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供求变化情况,加强屠场及市场信息监测,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市场供求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商委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控措施。为了加强信息监测,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市商委决定从5月30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报表附后)。各地商贸主管部门于每日15:00前将本地区当日情况报市商委食品处。

市商委联系人:李正伟 电话:63851785 13808398923

张荣昌 电话:63851785 13983421155

传 真:63851784

电子邮箱:cqstzqlbgs@163.com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生猪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日期:2007年  月   日

项 目  当日  上月同日  上年同日  同比%  环比%  生猪屠宰量(头)            生猪收购价(元/公斤)            猪肉批发价(元/公斤)            精瘦肉零售价(元/公斤)            后腿肉零售价(元/公斤)            三线肉零售价(元/公斤)            销往市外生猪地点    销往市外生猪数量(头)            销往市外生猪价格(元/公斤)            销往市外猪肉地点    销往市外猪肉数量(吨)            销往市外猪肉价格(元/公斤)            备注:本表每日下午3:00前报市商委食品处,电邮:cqstzglbgs@163.com,联系
电话:63851785,传真:63851784。

填报人:        联系电话: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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