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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发(2007)9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15

施行日期:2007-11-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赣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银行卡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十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06]169号)精神,现就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发展和逐步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今后4年(2007-2010),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积极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大力改善银行卡使用环境,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非现金交易持续快速增长,逐步缩小我市银行卡产业与发达地市的差距。

(一)到2010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5%;

(二)到2010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60%,并创建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

(三)到2010年末,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50%;

(四)到2010年末,努力开发一卡通项目,让居民生活中的水费、电费、通信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能够通过一张卡,在多种缴纳终端上实现自助缴费。

三、工作任务

(一)引导ATM机具的使用,分流银行柜面取款压力。结合ATM提款限额的提高,引导各行、社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进钞容量。对大型酒店、新建的街区、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引导各行增加ATM机具投放量。尤其是要争取早日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

(二)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和不断增加银行卡在赣州市辖区各农村信用社内的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三)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在商业、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中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推行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业务。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积极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大力布设直联POS,力争从2007年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积极推进银行IC卡的应用。

(四)改善服务,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要结合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现状,协调发卡银行、银联机构及商户,按照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财务成本。此外,要按照安全效率原则,落实银行卡交易统一清算、统一对账以及异常交易和争议统一处置制度,切实维护商户和持卡人权益,优化我市银行卡受理环境。

(五)进一步指导银联机构提高银行卡联网通用水平,将联网通用范围扩大到我市所辖各县(市)。各发卡银行不得设置壁垒,阻碍和破坏银行卡联网通用。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要监督各发卡银行按照联网通用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此外,还将要求银联机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运行质量,到2008年,系统交易成功率要争取达到98%以上。

(六)大力推广公务卡。尤其是要按照近期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推广使用公务卡的要求,在我市财政预算单位推广公务卡的运用,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银联标准公务卡。

(七)加强政策引导,扫除银行卡受理肓区。目前,我市银行卡受理商户覆盖面狭窄,POS刷卡消费应用基本上局限于赣州中心城区和大型零售商业、餐饮、宾馆等少数行业,县、市布放的机具量很少,尤其是在零售药店、医院、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铁路售票、学校、旅游景点门票、房产与汽车销售、加油站等许多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银行卡的应用基本上还是空白。对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应对措施,逐步扫除银行卡受理肓区。同时,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按照共享通用的原则,推广税控收款机的运用,减轻商户机具购置和租赁负担。

(八)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要组织发卡银行、银联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银行卡常识,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一是要制定相对长期的宣传方案,利用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受众广泛的优势,宣传使用银行卡,引导全社会培育用卡意识;二是从2007年起,组织开展有奖刷卡宣传活动,鼓励持卡人更多地刷卡交易。

(九)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要联合市公安局、银监分局、银联机构及各发卡银行,在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方面加强协作,建立银行卡风险警示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发布警示信息和揭露诈骗方法,教育、提醒持卡人防范银行卡诈骗,切实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消除城乡居民的安全顾虑。

(十)加强银行卡产业推进工作的领导与协调。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分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广电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落实与推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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