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请示》(天平保发(2006)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12-12
施行日期:2006-12-12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请示》(天平保发(2006)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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