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整顿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工作方案,经湖州市商业银行和德清县德清城市信用社双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德清县德清城市信用社由湖州市商业银行收购,改建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德清县支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1年8月1日起,德清县德清城市信用社法人资格予以注销,更名为湖州市商业银行德清县支行继续对外营业。原德清城市信用社股东不再享有对该机构的权益。
二、自2001年8月1日起,原德清城市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由湖州市商业银行承接。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200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