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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上年份签注等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1-22

施行日期:1996-01-22

时效性:已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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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上年份签注等问题的答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年份签注等问题”,电话请示,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驾驶证和行驶证上年份一律用四位年号签注,不得省略。

二、审验签注形式规范为:

“审验至××××年××月有效宁A”

三、检验签注形式规范为:

“检验至××××年××有效宁A”

其中“宁A”审验、检验机关简称。

199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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