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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使用市民卡替代西湖医保卡进行相关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信办(2006)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3

施行日期:2006-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市市民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市民卡替代西湖医保卡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06年12月5日起,将逐批注销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已发市民卡的参保人员持有的西湖医保卡的医保结算功能,上述参保人员必须持本人市民卡和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就医配药,尚未办理市民卡的单位(个人)请尽快办理市民卡申领手续。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87612333.

特此通知。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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