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9-05-20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农业部植物新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员会)负责审理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件、品种权无效宣告案件和新品种更名案件。

  第三条 复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审理权,并作出审理决定。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四条 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委员30名。

  主任委员由农业部主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委员由科教司司长和主管副司长兼任,秘书长由农业部科教司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处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复审委员会委员(简称复审委员)由农业部聘请有经验的技术、法律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复审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但最多不得超过3届。

  复审委员会下设大田作物、果树、观赏植物和蔬菜作物四个复审小组,每个复审小组由若干名复审委员组成,负责复审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

  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复审委员会可以邀请其他专家对案件涉及的内容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技术性鉴定。

  第六条 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请求;

  (二)负责审理无效宣告和品种更名请求;

  (三)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以及对授权品种予以更名。

  第七条 复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任命复审小组组长;

  (二)主持复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复审委员的回避;

  (四)签发审理决定。

  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部分职权。

  第八条 复审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复审案件和无效案件审理会议以及组织起草审理决定草案。

  第九条 复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科教司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处,负责处理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中国的单位和个人请求复审或者无效宣告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农业办公室指定的代理机构向复审委员会提出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复审请求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应当委托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认可的具有品种权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 当事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委托权限。

  第十二条 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复审委员会委托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受理处代收复审请求书和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复审委员会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

  第十四条 当事人在复审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复审和无效宣告审理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复审委员认为自己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当事人认为复审委员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在审理决定作出前,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回避。相关人员是否回避由主任委员决定。

  第十六条 复审委员会主要依据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但对于重大或者有重要疑难法律、技术问题或者较为复杂的案件,复审委员会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但复审委员会不受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限制,可以依据职权进行调查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

  第十七条 复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应当在听证会前45天将会议日期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回执交复审委员会秘书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听证会召开前25天请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复审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交听证会人员回执、不到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会的,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

  第十八条 复审委员会决定举行听证会后,当事人可以在提交《听证会人员回执》前补充证据材料。逾期补充的证据材料,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第十九条 复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时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更正。笔录由到会的复审委员、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条 复审委员会和复审小组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作出审理决定。

  当表决结果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票数相同的情况时,负责主持会议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或者复审小组组长所投的一票有决定作用。

第四章 驳回申请的复审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请求复审。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对收到的复审请求书进行以下形式审查:

  (一)复审请求应当属于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中驳回的品种权申请;

  (二)复审请求不应当属于复审委员会已经审理并作出审理决定,请求人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审请求的;

  (三)复审请求人应当是被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全体申请人;

  (四)复审请求的期限应当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五)复审请求书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以及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份数;

  (六)复审请求中修改的被驳回的品种权申请文件应当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七)复审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等。

  第二十三条 经形式审查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秘书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第二十四条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复审请求,可以直接交由复审小组审理,也可以交由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查”。[page]

  进行前置审查的,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案卷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提出审查意见。前置审查意见分以下三种:

  (一)复审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同意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二)复审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克服了原申请中存在的缺陷,同意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和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不足以使原驳回申请的决定被撤回,坚持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前置审查过程中,对于原始申请文件未做修改的复审请求不得提出新的驳回理由。

  第二十六条 若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作出的前置审查意见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或者第(二)项两种情形之一的,复审委员会不再进行审理,可以据此作出审理决定。

  若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作出的前置审查意见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情形的,由复审小组继续进行审理。

  第二十七条 复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请求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理决定。审理决定分为以下三种:

  (一)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维持原驳回申请的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二)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消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品种权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第二十八条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委员会作出审理决定前可以撤回复审请求,复审程序终止。审理决定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的,不影响审理决定的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 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理决定,对于改变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作出的审查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执行复审委员会的审理决定,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作出与原驳回决定相同的决定,并且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无效宣告和更名的审理

  第三十条 品种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农业部授予的品种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也可依职权直接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第三十一条 秘书处对收到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书进行以下形式审查:

  (一)应当属于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的复审请求;

  (二)请求人不应当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复审委员会已经审理并决定仍维持品种权或者品种名称的又提出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书;

  (三)该品种权申请已经授权;

  (四)请求人所提交的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书中应当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五)请求人所提交的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书中所提出的理由应当符合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六)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委托书并写明委托内容和权限等。

  第三十二条 对形式审查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秘书处发给“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或者“品种更名受理通知书”,通知请求人。对不合格的,发给“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三十三条 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书,秘书处应当将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品种权人,品种权人应当在收到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陈述意见,期满不答复的,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的审理。

  秘书处在收到品种权人的意见陈述书后,应当将其副本转送给请求人。信件往来次数由秘书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四条 复审委员会应当对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及时进行审理,并作出审理决定。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的审理决定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理由成立,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品种名称更名;

  (二)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理由不成立,驳回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维持品种权有效或者品种的现有名称。

 第三十五条 在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审理程序中,品种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其品种权的,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审理程序不受影响。

 第三十六条 在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作出决定之前,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请求人撤回无效宣告或者品种更名请求的,复审程序是否终止,由复审委员会决定。

第六章 审理决定的审批与公告

  第三十七条 复审委员会对审理完毕的案件均需作出书面审理决定。

  第三十八条 复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起草审理决定草案。审理决定草案应当写明复审请求争议的内容、审理决定及其理由以及后续法律问题,经复审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由组长签字后报主任委员签发。

  第三十九条 审理决定除通知当事人外,还应当予以公告,并在登记簿上登记。

  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再予以公告和登记。

  第四十条 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品种更名决定生效后,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当及时通知品种权人更换品种权证书。品种权人以及其他任何人不得再使用原品种名称。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对复审程序中各种文件的递交、送达和期限的规定按《实施细则》第七章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283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朋友申请职务新品种保护后,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吗?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条件如下: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3
我申请职务新品种保护后,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吗?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条件如下: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3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植物新品种侵权判定方法
专利产品侵权判定方法有: 1、被控侵权物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是否对应并且相同。 2、指被控侵权物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保护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要多久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条件如下: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3
植物新品种鉴定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可以起诉至法院,通过司法鉴定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定
如何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何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范围
未经育种者的许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利用育种者培育的、已授予品种权的品种从事商业活动。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也就是说,只有品
乡村和村并镇没有房子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为: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
在送货过程中,工作时间撞到老板该承担多少责任?
赔偿的金额需根据对方受害的程度以及损失来确定。如果你是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的,可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您好,知道姓名,照片,生日,能查找到手机号吗
若确实需要查找手机号,可尝试以下操作:首先,通过合法公开的社交平台搜索可能的信息;其次,若涉及法律事务或紧急情况,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协助查询;最后,务必确保查询行
一般限额了,要回老家办理吗?
遇到限额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处理包括使用银行APP或客服热线调整限额,方便快捷。若涉及身份信息更新或特定业务,需回老家到银行柜台办理。选择处
民间借贷,2万元月息2分,后被驴打滚
若借款人主张已还款而出借人否认,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各自的主张。借款人可提供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明已还款;出借人则应就未收到还款的事实举证。若证据不足,法院
公开咨询怎么关闭
培训机构关闭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依法关停、整改后重新开放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机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确保合法合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