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文 件 副 本 请 求 书
自取 邮寄
1
请
求
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 电话和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2
代
理
机
构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和传真
3 请求内容
请求对下述 品种权申请 出具
品种权在先申请文本副本 份
品种权文件副本 份
品种权证书副本 份
品种权证书证明 份
申请号或品种权号
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代表) 申请日
品种暂定名称或品种名称
4 备注
5 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6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814 1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若请求人为申请人时,本表第1、2栏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若请求人为非申请人时,请求人为自然人的,本表第1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和地址;请求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2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四、本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文件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5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