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更新时间:2019-05-2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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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自

  办 理 文 件 副 本 请 求 书

  自取                      邮寄

  1

  请

  求

  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   电话和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2

  代

  理

  机

  构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和传真

  3 请求内容

  请求对下述  品种权申请 出具

  品种权在先申请文本副本   份

  品种权文件副本    份

  品种权证书副本    份

  品种权证书证明    份

  申请号或品种权号

  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代表)   申请日

  品种暂定名称或品种名称

  4 备注

  5 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6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814                  1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若请求人为申请人时,本表第1、2栏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若请求人为非申请人时,请求人为自然人的,本表第1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和地址;请求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2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四、本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文件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5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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