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

更新时间:2019-05-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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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知识产权法学论文知识产权法律网http://www.365ipr.com/lunwen/638.html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逐渐为我国理论界所接受,在1992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知识产权法学论文<知识产权法律网http://www.365ipr.com/lunwen/638.html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

  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逐渐为我国理论界所接受,在1992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中,我国正式将其归入知识产权范围。与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商业秘密也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人类知识成果的结晶,商业秘密所有人对其知识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是对知识成果的两种不同保护方法,二者各有利弊。在保护范围上,专利的保护对象为方法、产品、或者改进的技术方案等内容;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除了技术信息以外,还包括经营信息。在保护方式上,专利要求专利权人公开其专利技术;而商业秘密则要求权利人对其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在构成要件上,专利要求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而商业秘密要求其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在保护期限上,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十年;而商业秘密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只要特定的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一直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专有程度上,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而竞争对手采用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信息是不能被禁止使用的。在保护成本上,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而商业秘密无需向国家缴纳任何费用,只需付出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时所需的成本;专利申请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时间成本上小得多。此外,两者的取得程序也完全不同,专利权需要由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而商业秘密所有权人对其商业秘密自动取得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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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和财产权利性质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的部署依赖科学、健全的保密制度予以实施,下列几类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以供参考。首先,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优缺点?
您好,专利保护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具有独占的排他性。 2、享有优先权。 3、专利可以抵押,可以评估为资产入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具有期限优势。 2、具有地域优势。 3、具有保密优势。 4、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武器和财产。 5、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立手段。它们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 (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 (三)专利和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时限不同。 (四)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也不同
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的相同
你好,商业秘密权肯定受时间的限制,因为商业秘密被工作所熟知,就不是商业秘密了,不再享有商业秘密权了。而且对于不同商业秘密的限制时间性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商业秘密权是不能够申请续期的,它不同专利权。 专利是可以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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