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5-12 2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著作权logo侵权行为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律师解答动态
吊车十几米以上的吊车,可十几年了,已经作业十几年了,可是单位没有申报,他一直拖拖拖,没给你申
王强律师
王强律师
7分钟前
大连市企业离休人员病故后丧葬费标准一般按当地规定执行,通常是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回执单丢了也能查报案详情。可以尝试登录当初报案用的线上平台,看能否在上面找到报案记录和详情。要是没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