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版权纠纷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7-10-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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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视剧市场日益发展壮大,高产量的电视剧的带来了高收视和高收入的同时,在利益的促使下,出现了很多盗版的行为,因此带来了很多的电视剧版权纠纷,和其他纠纷一样,一旦发现电视剧版权侵权的行为一定要积极维权,电视剧版权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维护版权。
一、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
1、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2、仲裁。《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仲裁机构依法行使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诉讼。
3、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用于:
(1)当事人直接因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在达成协议后反悔,另一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3)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提起诉讼解决。诉讼的时效期为二年,超过二年失去胜诉的机会。

二、电视剧版权纠纷仲裁协议的两种类型
1、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
2、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 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是相同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任何的侵权行为都是可耻和违法的,有意也好无意也好,发生电视剧版权纠纷一定不要纵容,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内,积极维权,一般来说电视剧版权纠纷的诉讼时限是两年,一定要及时以免失去电视剧版权诉讼机会,双方可以调解解决或者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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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什么意思,和版权怎么区分
你好,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权的取得,是指著作权人取得了著作权法的保护。分为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在不同场合发表;
(2)署名权,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的编辑修改;
(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割、断章取义、歪曲、篡改;
(5)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在现场直接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