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扶轮社提倡增强版权保护的意识

更新时间:2019-05-11 23: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葡萄牙扶轮社(ORotaryClubedeTavira)在其最近的一次例会上举办了一次演讲,此次活动邀请到了葡萄牙出版物版权管理协会(Associa??oParaaGest?odeDireitosdeAutor,ProdutoreseEditores)的总裁保罗.多斯.桑托斯(Dr.PaulodosSantos)先生。所有的

      葡萄牙扶轮社(O Rotary Clube de Tavira)在其最近的一次例会上举办了一次演讲,此次活动邀请到了葡萄牙出版物版权管理协会(Associa??o Para a Gest?o de Direitos de Autor, Produtores e Editores)的总裁保罗.多斯.桑托斯(Dr. Paulo dos Santos)先生。

      所有的与会者都非常认真的听了这次演讲,同时在会后与会者代表还提出了一些相关的问题,并且保罗分别做了回答。

      保罗.多斯.桑托斯给大家讲解到,由于其特殊的属性,版权是一种非常特殊而又复杂的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实体,它需要在获得许可的基础上才能运作,同时对其的理解大家又都不一样,所以会在实际生活中带来一些困难。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人在没有获得许可的基础上便擅自使用了已经获得版权的作品,那么这无疑将对其作者,即,版权所有人构成侵权,同时其商业运作也会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带来损失。

      在现场,有人提到正是因为上述问题才给国家带来了数百万欧元的损失。保罗回答说:“我曾经在2010年参加的一次采访中就已经提到过,这个问题将给2010年的国家财政带来损失。我们可以估算,5000万的国家财政收入中就可以有1500万的增值税,还不算企业所得税以及利润税等等。”

      保罗还表示,当相关权利机构开始针对这种行为采取行动时候却又招来了大众的指责,而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这种因不法意识的情况中,没有人是无辜的。一个制作盗版产品的人是在非法获取另一个人的知识产权。一个人通过自己的智力或是通过资源的途径进行投资来完成一部作品来供我们观看,使我们的文化更加丰富。这就是我们的文化史。如果有人通过非法途径盗版相关作品而并不向任何人支付任何费用,那这个人并不值得同情。他是一个罪犯,尽管他得到的惩罚不会太重。这种想法必须要改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自己,保护文化,保护工作。

      会场的另一位代表提问道:“一篇已经由作者签字同意而发表在公共出版物上的文章,第三方是否有权利直接转载或者运用该篇文章?”

      保罗回答道:“很明显,当然不可以啊。作者的签字实际上在出版物中就是一种版权的象征,以及对其版权的保护。在侵犯版权法律的框架下,任何人也不可以擅自删减,改变原文。当然,任何人也不可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文章。无论怎样,都要首先获得作者的许可。”

      当有人问到,是否应该对版权所有人给予足够的尊重和重视的时候。保罗给出的答复是肯定的。他指出,我们应该对版权所有者给予完全的尊重,因为如果我们不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那么他们便没有钱可以支撑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经济来源便是其作品的版税。

      扶轮社葡萄牙分社的主席奥比里奥.洛佩兹(Abílio Lopes)在会上对大家说到,现如今这种非法侵犯版权的行为已经演变成一个日益棘手的问题,因为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不交版税不仅仅会影响到音乐原创人、作品作者等,同时也会影响到普通的民众。现在,版权税早就已经变为一种没有人交纳的虚名税种了。那些以弄虚作假而进行售卖的产品并不会交纳增值税和其它税种。什么税种都不交纳,这样不仅对作者们造成极大损失,实际上对整个国家也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保罗.多斯.桑托斯的演讲非常的声色俱厉,并不断的强调这种情况的严重性。

      其演讲的最后,保罗补充说到,大家应该增强版权保护的意识,同时对抗非法侵犯版权的行为也是葡萄牙扶轮社应尽的义务,他提醒大家不要再购买那些根本不知道出处是什么地方的文化制品了。

      葡萄牙扶轮社将于9月13、14日两天接待葡萄牙Rotário大区省长若泽.科埃略(José Coelho)的一行访问,他将了解葡萄牙扶轮社在应对版权侵权方面要进行的有关努力,同时葡萄牙扶轮社将和其所在区域的行政机关签署共同维护版权的合作协议。(编译自algarvenoticias.com)[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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