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予以登记?
更新时间:2019-05-1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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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是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由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登记的情形,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是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由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登记的情形,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日为接受申请的机关收到符合法定的材料之日,并且须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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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是否属于著作权范畴?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保护。具体操作:1. 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获得初步证明;2. 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收集证据并联系专业律师;3. 根据情况选择通过协商、行政投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赔偿损失。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采用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处理。
1.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