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权的行使限制

更新时间:2019-06-04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什么叫做发表权呢?在朋友间传阅,请人提意见,不算发表。研究生毕业时将论文提交答辩老师阅读也不算发表。教师的课堂讲授或者律师的法庭辩论会构成发表行为。那么发表权的行使限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带您一同来了解。

  一、发表权的界定和发表权的发表方式

  只在朋友间传阅,请人提意见,不算发表。研究生毕业时将论文提交答辩老师阅读也不算发表。

  教师的课堂讲授或者律师的法庭辩论会构成发表行为,很多,传统的有出版发行、公开陈列、现场表演等,现代的有广播电视播送、输入计算机网络等。根据表现论,作品是作者思想、情感、观念、理想、主张、价值观的反映,是否公开应当由作者抉择。

发表权的行使限制

  二、发表权的限制

  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著作人身权,作者当然可以自由行使。但是,由于作品内容可能涉及他人权利,在行使发表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发表权的行使事实上常常受到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的限制,作者在行使发表权时必须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民事侵权。

  三、发表权的保护的时间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综上所述,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著作人身权,作者当然可以自由行使。但是,由于作品内容可能涉及他人权利,在行使发表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发表权的行使限制的问题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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