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改编权有哪些特点?

更新时间:2018-09-2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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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大家会看到很多作者写的书或者小说吧,也许有些人对于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哪些不太清楚,也有些人会认为著作的财产权就是关于财产的分配吧,其实这个说法不完全对,著作的财产权包括了很多的东西。那么,侵犯改编权有哪些特点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侵犯改编权有哪些特点的内容如下:

  一、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属于法定使用许可情形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如复制权、翻译权等;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使用许可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当事人不得行使。

  三、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四、获得报酬权

  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获得报酬权通常是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但获得报酬权有时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并非完全属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的附属权利。如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他人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必须按规定支付报酬。此时著作权人享有的获得报酬权就是独立存在的,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没有直接联系。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五、保护期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侵犯改编权有哪些特点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侵犯改编权有哪些特点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知识产权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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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侵犯复制权行为有哪些?
您好。 法律规定的侵犯复制权行为有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您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种是侵权人没有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第二种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产品。第三种是伪造商标权利人的商标。第四种是没有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将他的商标更换并且投入市场销售。第五种是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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