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话卡上使用他人画作再起纠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又受理了五起该类著作权纠纷案。中国著名画家刘旦宅、戴敦邦、叶雄及喻继高分别起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公司及个人侵犯著作权。截至今日,一中院共受理该类型著作侵权案为16件,其中已审结6件。
据四原告诉称,其委托代理人在上海市卢湾区局门路集邮品交易市场内,从被告高某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处购得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公司发行并使用了原告等人画作的电话卡。
四原告认为,自己创作的绘画作品,如刘旦宅的“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戴敦邦的“宝、黛共读西厢”,叶雄的“水浒一百零八将”,喻继高的“茶梅鹦鹉”等作品,被告单位在未经四原告同意使用和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以促销营利为目的,在所发行的电话卡上使用了四原告的画作,并将画作上的作者署名、红印、题字等均予删除,其行为已侵犯了四原告的著作财产权;被告高某销售了侵权产品,其行为也侵犯了四原告的著作权。
四原告据此分别向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上述单位被告分别在《中国法制报》、《新民晚报》中缝以外版面上向四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四原告每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同时,要求判令被告高某向四原告各赔偿每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