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介绍:
北京市版权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北京地区著作权自愿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登记、涉外版权贸易合同认证;承担北京地区报刊转摘作品使用报酬的收转; 提供版权北京和其它法律援助。受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和根据本地区版权产业需要开展与版权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有关的其他业务。
作品自愿登记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者网上注册;
1、点击主页左侧下方“在线服务”中的“作品自愿登记网上办公系统”进入“行政服务大厅”。
2、点击“个人申请”或者“单位申请”按钮,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者应当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个人、北京地区的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
二、 申请者填写注册信息,提交成功后,传真身份证明复印件进行审核:
个人传真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法人及其他组织传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 审核通过后,申请者登陆子系统,选择作品类型,并填写登记表;
四、 申请者网上提交登记表,预览确认无误后,打印两份(须带流水号);
五、 申请者在登陆办理登记业务之前,应准备齐全以下相关材料:
个人:
1、 申请书(网上下载《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
2、 权利保证书(网上下载《权利保证书》)
3、 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4、 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5、 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两面复印)
6、 作品原件与复印件
7、 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委托创作协议、合作创作协议等)
8、 合作委托书
9、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均须签字,第1-6项必须准备材料,其他视情况提交,提交的材料是外文时须附全文中文翻译件
单位:
1、申请书(网上下载《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网上下载《权利保证书》)
3、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构思、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4、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5、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委托创作协议、合作创作协议、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等)
6、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7、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等)
8、作品原件与复印件
9、委托书
10、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11、合作者委托书
12、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第1-10项是必须准备材料,其他视情况提交,提交的材料是外文时须附全文中文翻译件
六、申请者携带两份作品登记表和齐全的相关材料,到新闻出版局行政办公大厅送审;
七、申请者在初审合格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八、申请者在30天内登陆子系统查看审批情况;
九、审批通过后,告知申请者;
十、申请者携带受理通知书到办公大厅领取作品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