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法》与《专利法实施条例》解读适用与专利侵权纠纷法律实务(长沙,9月25日-27日)【培训日期】2009年9月25日-27日【培训地点】长沙【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培训对象】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专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软件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部门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各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专利代理人;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专利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科研管理人员【课程背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作出修改,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专利权的归属、转让和共有;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以及专利权的保护等。为配合新《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法实施条例》、《专利审查指南》也做出了修改,对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等程序作出进一步完善,对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职务发明的奖励报酬、专利权的保护、专利的国际申请等制度作出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适应该“法”的适用,重新启动了“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这必将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理解适用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条例》及《专利审查指南》,深入学习、掌握有关专利侵权判定的相关立法、主要原则和判定基准,提高相关人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业务水平、专利诉讼水平,保护我国企业、专利权人、公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别举办此次培训班,具体相关事项如下:【课程大纲】一、《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主要内容解读与理解适用二、新《专利法》与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完善四、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修订的主要内容五、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疑难问题七、美国专利侵权风险管理与诉讼战略暨美国337调查应对八、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司法鉴定实务与疑难问题处理十、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实务操作与应注意的问题十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与银行审贷流程介绍十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的申请条件、操作要点及工作流程十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与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完整的培训大纲,请登录中国企业培训网查询。【讲师介绍】林老师,资深讲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副部长。1982年毕业于现哈尔滨工程大学。有近20年从事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审查管理的丰富工作经验。2006年4月开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从事外观设计部门的管理工作。1994年,他在德国专利局进行专利及管理方面的学习考察。1998年在美国旧金山进行专利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学习考察。2005年参加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宣讲团,宣讲中国专利制度。文老师,资深讲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教授,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长。毕业于南京大学外文系英文专业,1978年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曾赴法国、英国和美国进修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1981年后入中国专利局法律部工作,从事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程老师,资深讲师,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是我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之一,主审和参与审理过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200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当今世界50位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人士之一。在知识产权界享有较高声望。多年来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级软课题项目研究,并在国内外发表了大量知识产权学术论文及案例分析文章,对中国知识产权法理论的发展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蒋老师,资深讲师,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博士。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AIPPI)副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官学会理事。参加我国民法、知识产权法、民诉法等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以及民商事许多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主编、创作和参与创作《知识产权诉讼》、《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知识产权指导与参考(1-8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与评析》、《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与司法解释》等多部著作和论文。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