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材料保藏
更新时间:2019-04-29 1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来源:作者:专利申请涉及从未公开过的生物材料(如质粒、细菌、真菌、藻类、动植物细胞系等)的,须在专利申请同时或申请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其认可单位出具的生物材料保藏和存活证明。不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各
来源: 作者:
专利申请涉及从未公开过的生物材料(如质粒、细菌、真菌、藻类、动植物细胞系等)的,须在专利申请同时或申请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其认可单位出具的生物材料保藏和存活证明。
不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指定的用于专利程序的保藏机构保藏的生物材料,在向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享有的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前已在专利公告中公布或已授权的,均不用保藏。
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个人或单位持有的,在非用于专利程序保藏机构保藏的,并对公众不公开发放的,或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公众不能得到的,如通过筛选、突变、重组DNA等手段新创制的生物材料,均要求保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