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日和先申请原则
更新时间:2019-04-2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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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直接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称为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期,在专利审批和专利的无效宣告中,申请日是决定该专利或专利申请是否具有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划界时间,早一天晚一天,将决定一项专利的命运。因此
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直接递交
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称为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期,在专利审批和专利的无效宣告中,申请日是决定该专利或专利申请是否具有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划界时间,早一天晚一天,将决定一项专利的命运。因此邮寄时要特别注意邮戳日是否清楚。专利的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是专利申请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申请专利要特别注意,尤其是
竞争对手较多,有相同的发明创造构思时,捷足先登必将导致后者的申请成为瞎子点灯—白费蜡,即使得到专利证书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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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申请专利专利的申请日如何明确
专利权申请日确定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日为确定专利的期限提供标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