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改革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湖北省政府正式出台《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共八条,主要包括激励专利创造、推动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以及建立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在激励专利创造方面,要求加大专利创造的政策性投入,实行发明专利申请补助、授权奖励以及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创新专利考核评价机制,将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对高校、科研单位等创新平台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职称评聘等考核体系中,将相关授权发明专利与SCI文章同等对待;在推动专利运用方面,鼓励专利技术在鄂实施转化,健全专利运营转化体系,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在鄂实施专利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专利实施合同成交额 20%的资金支持。在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成立专利运营机构,建立专利技术转化和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加强专利保护方面,在全省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利预警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在各类开发区建立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站;关于完善保障机制方面,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办法,制定促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的实施细则。
据悉,为有效推动《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近日还将出台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制度的激励功能、配置功能、引导功能、保障功能,推动湖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