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证明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7-12-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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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利权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商标权一样都是可以通过转让而获得权利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转让了某项权利之后,会有很多人不知道或者是不愿相信已经转让了,这时候就必须要出示一些证明。那么,对于专利权转让证明要怎么去办理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问:我想办理一份专利权转让证明要怎么办理?
答: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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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权转让证明办理的详细内容,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对于专利权转让证明的办理在一般的前提下是针对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过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权利人所出具的。而要出具这份转让证明必须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及提交相应的文件后才能够办理的。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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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专利权?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
(一)独占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独占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制造权。指专利权人拥有自己生产制造专利文件中记载的专利产品的权利;
2、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对专利产品的使用权和专利方法的使用权。非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
3、许诺销售权。许诺销售是指销售前的推销或促销行为,包括通过广告、订单、发布消息等手段表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我国在《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时才设立了这一权利,第三次修改时则将许诺销售权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扩展到外观设计专利。
4、销售权。指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的销售权也有一定的限制,不管是专利权人自己销售,还是许可他人销售,其第一次销售行为受法律保护,但产品首次售出后,则销售权用尽。
5、进口权。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将专利产品或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由一国境外输入该国境内的权利。
(二)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最新合同法全文。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转让,一是继承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通过标记,可以起到宣传作用,有助于扩大产品的销售。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了解这种产品是受到专利保护的,不能随意仿造。
请问商标可以异地转让吗?怎么办理呀
商标是可以异地转让的!甚至说商标是可以在网络上面进行转让商标的异议,转让也是需要去商标局办理一个商标的,转让的变更登记的,一般情况下商标的异地转让一定要注意,在收到了货款之后再进行商标的转让要确定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