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划分,但专利权的内容是统一适用于这三种专利,专利权人拥有以下权利: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其一,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依法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专利权人可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3、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授权他人实施其专利,从中获取专利许可费或其他好处。
4、标记权。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请求保护权。当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享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
6、放弃权。专利权人有权在专利有效期前,以书面形式声明或通过未按时交纳年费的方式自愿放弃专利权。
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1、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
2、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专利权人因侵权造成的销售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
3、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按照法定赔偿金来确定
《规定》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的相关信息,我们从中了解到以上四种赔偿方法,只有在前三种都行不通的状况下,才会行使第四种赔偿方法,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