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自己的机动车防盗专利价值1个亿 被使用在奥迪豪华轿车上 起诉德国大众等公司———
本报讯“我的专利值1个亿,所以要求4被告连带赔偿使用费1000万、赔偿金2000万!”在开庭后的半个小时,进京状告大众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的河北农民郭xx才明确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一再表示自己交纳诉讼费十分困难。
法庭在开庭一个小时后宣布此案分两案审理,一汽大众的代理人当时就退庭旁听。
庭审现场
上午8点40分,郭xx和两个朋友坐到了原告席上。
记者注意到,郭xx的起诉书将应放在前面的诉讼请求放在了最后,而且没有提出具体的索赔数额。法官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些:“根据诉讼法规定,原告必须明确要求被告赔偿的数额,并交纳诉讼费!”
对此郭xx表示:“我没钱交纳诉讼费,才没有明确诉讼请求。”
在法官耐心的解说下,郭xx提出了500万元的索赔请求。
“100万就要交纳两万多的诉讼费,希望原告量力而行。根据有关规定,减缓免必须要提供低保证等相关证明,而你的情况并不属于这个范围。”法官称。
在法官反复的解释下,庭审已经过去了25分钟。郭xx就是否提出赔偿的数额一直犹豫不决。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5分钟,让他明确请求后再行开庭。
“我的专利值1个亿,所以要求4被告连带赔偿使用费1000万、赔偿金2000万!”郭xx在重新开庭后,终于明确了自己的赔偿要求,并同意3天后交纳诉讼费。
然而不一会儿法庭又陷入了僵局,原来进口和国产的奥迪A6、A8轿车涉及的被告不同,法官指出必须分成两案来审。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郭xx才明确了自己先以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
“那就没您什么事了,您可以退庭了。”法官对一汽大众的代理人说。
一个小时后,德国大众才终于开始答辩:“我们根本没有侵犯原告的专利,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使用了他的专利,也没有证据证明我们侵犯了他的科技成果权。”德国大众表示自己根本没有侵权事实。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案情回放
原告郭xx起诉称,自己是“机动车闭锁式防盗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人。该专利权于2002年9月18日被授予发明专利并公告。被告生产销售的奥迪A6、A8轿车中的防盗装置采用了自己的技术方案,侵犯了自己发明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