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书主要内容和格式
一、说明意见陈述书的答复对象: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请求人*****于***年**月**日对本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的专利号ZL*****名称为*******申请号为******、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为*******、公布号为*******公布日为*******、)授权公告号为*********、授权公告日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无效宣告案件编号:******)作出的答复。
二、专利权人的请求:
1、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上述请求人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并按照授权时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维持专利权有效。
2、专利权人考虑了请求人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对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现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上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并按照附在本意见陈述书之后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授权公告时的说明书维持专利权有效。
3、需要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当面质证和辩论(需要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需要演示实物),因而,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三、具体论述上述请求的理由
1、列明请求人所提交的证据:
请求人在请求书中提交的证据如下:
2、列明专利权人所提交的证据
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实质性缺陷)。为证明本专利权人的上述观点,现提交证据如下:
3、对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文件是否构成进行对比的现有技术作简要分析 ;
4、解释法律规定:如:新颖性、创造性、未充分公开、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等法律意义
5、结合证据逐项分析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