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现代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6 08: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发布部门: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文号:国人厅发[2007]69号各
发布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人厅发[200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知识产权局,副省级市人事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为了培育和加强现代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07年7月联合举办现代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现代农业领域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培训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植物新品种申请实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商标法律实务,以及研讨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至20日(16日报到),为期5天;培训地点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华侨大厦(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15号)。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学员除交通费自理外,其余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额资助。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附后),并于7月5日前特快专递或传真至山东省泰安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
徐 静 泰安市知识产权局
电 话:0538-6991194;15853828887
传 真:0538-6991384
孙 玮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电 话:010-62983355转2408
六、其他事项
参训人员请携带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人事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知识产权按存在领域怎么划分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1、属于混合型权利,即知识产权囊括了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利; 2、属于地域型权利,即知识产权一般是以一定法域为限产生效力。例如,中国的知识产权规定一般对国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3、其他基本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单》第一百二十三条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
钱拿回来嘛,你想干嘛?起诉你想。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