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指售假,多家商户遭到某市场封摊7天的处罚。今天上午,7家被封摊商户的代理人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北京某街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连带赔偿每个摊位经济损失14000,商誉损失每户各5000元,同时刊登广告赔礼道歉。据悉,这7起案件共涉及7家商户九个摊位,索赔金额总计16.1万元。
7商户在起诉中称,我们通过合法途径在北京市某市场地下一层租赁摊位,有营业执照,都是个体户。2009年1月15,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胡先生向某街市场的兴办者北京某街市场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公证书,称我们经营的摊位于2008年12月24日曾出售工商局禁售的品牌商品,要求对我们所经营的摊位在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2月7日期间进行停业整顿7天。2月1日,某市场对我们的摊位采取了封摊措施,导致我们无法营业。事后经《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曝光后,给我们的商誉造成严重恶劣影响。而事实上,我们并未出售公证书中的商品;公证书也不能证明到底是谁出售了禁售商品,无法精确确定销售主体。
7商户认为,某街市场在法律没有明文授权和确凿证据情况下,违法行事,阻止商户对自己合法取得的摊位的合法使用权,致商户蒙受因无法使用摊位带来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